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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存单交易市场,大额存单交易市场有哪些

大家好!关于大额存单交易市场的理解可能还不够深入,但是别担心,我将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是否属于货币市场的知识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虑和问题。

本文目录

  1. 大额存单转让有风险吗
  2. 大额存单是什么
  3.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是否属于货币市场
  4.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为什么在中国“半死不活”

大额存单转让有风险吗

大额存单的转让,银行作为中间商,风险还是存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具体风险有以下几点:

一、利益损失风险

(一)转让方风险:若转让人定的转让价格大于产品初始本金与当期至今预期收益之和,则转让人可能遭受损失。

如转让方持有的大额存单是直接购买而来(非转让),当期至今预期收益是指产品起息日至转让申请日前一日期间,依据产品年收益率和实际持有时长计算所得的预期收益。

如转让方持有的大额存单为受让而来,当期至今预期收益指转让方受让本大额存单时支付除本金金额的部分金额及持有期间估算利息。例如:客户A在转让平台发起一单3年期大额存单(年化利率3.5%, A已持有1年)转让,转让本金为20万,发起的转让价格为21万元,客户B支付21万元并完成受让,即除受让本金20万元的大额存单外还支付1万。客户B在持有1年后,希望在转让平台对受让的3年期大额存单再次发起转让。

情况一:如设定的转让价格为20万并最终成交,则因客户B前期受让大额存单时已支付21万,实际亏损1万。

情况二:如设定的转让价格为21.5万并最终成交,因客户B前期受让大额存单时已支付21万,且持有1年期间的估算利息为7000元(即20万元本金x年化利率3.5%x 1年=7000元利息),实际亏损2000元(21.5-21.7=-0.2万元)。

(二)受让方损失风险:受让方所支付金额为受让价格(指大额存单产品的转让价格),包括转让本金(指转让个人大额存单产品的存单金额)、转让方持有期估算利息和转让方自行设定的溢价/折价金额。若受让方提前支取受让的大额存单产品,获得的利息总额可能低于受让时支付给转让人的超出大额存单产品本金的金额(受让价格转让本金),相应地获得的本息总金额将可能低于受让方之前承担的受让价格,此时受让方将蒙受实际损失。

例如:转让人A在转让平台发起一-单3年期大额存单(年化利率3.5%,A已持有1年)转让,转让本金为20万,发起的转让价格为21万元,即除本金20万元、持有1年估算利息7000元外,转让人溢价3000元转让。受让人B支付2 1万元并完成受让后,除获得本金20万大额存单及3年到期利息(如持有到期)外,B还额外支付1万元。

情况一:如受让人B持有期满,客户将得到20万本金及2.1万元利息(即20万元本金x年化利率3.5%x3年=2.1万元利息),减去已额外支付给转让人A得1万元,实际获利1.1万元。

情况二:如受让人B在持有1年后提前支取该受让的大额存单,客户将得到20万本金及1200元利息(即20万元本金x活期年利率0.3%x2年=1200元利息),减去已额外支付给转让人A的1万元,实际亏损8800元。

二、利率风险

在产品的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可能导致个人大额存单产品低于当期利率。

三、交易风险

在交易还未成交之前,对方存单因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止付,则会造成该笔转让失败。

总而言之,大额存单的转让各家银行都还推广没有多久,挂单较多,但是成交量较低,且只能是同属该行的客户相互交易,银行直接的壁垒还未打通,那是不是说大额存单就没什么优点呢?也不能这么说,毕竟大额存单是属于存款类产品,和理财还是有本质的区别,虽然利率可能低于大多数理财产品,但是这些大额存单都是在存款保险之内,银行倒闭了也不会影响这笔存款,所以说,大家应该有所取舍,根据自己的风险等级来挑选存款产品。

大额存单是什么

大额存单可转让的意思是,你在银行买了大额存单后,在存单还未到期之前,可以在银行设定准备转让的大额存单的价格和利率,以这个价格转让给别的客户,如果你设定的价格和利率有人接受并买入的话,这笔转让就成功了。接下来我为你阐述大额存单转让的作用和存在的风险。

一、大额存单转让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6月15日推出大额存单产品,并制定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里面对大额存单有明确的定义。大额存单和你在银行存的定期存款类似,只是大额存单一般是20万以上才可以买入,如果你在存款期限到期后取款,银行是要正常连本带息付钱给你;但是有很多情况是客户在该存单还未到期前就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需要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话你就得不到大额存单的利息,只能按照活期利息给你结算,这样你就损失了大部分利息。

大额存单转让就可以规避这个风险,你可以在银行柜面或者是电子渠道将该存单以特定的价格和利率发布出去,等买家买入,这样你就可以将利息损失降低。

二、存在的风险

(一)利益损失风险

1.转让方风险:若转让人定的转让价格大于产品初始本金与当期至今预期收益之和,则转让人可能遭受损失。

如转让方持有的大额存单是直接购买而来(非转让),当期至今预期收益是指产品起息日至转让申请日前一日期间,依据产品年收益率和实际持有时长计算所得的预期收益。

如转让方持有的大额存单为受让而来,当期至今预期收益指转让方受让本大额存单时支付除本金金额的部分金额及持有期间估算利息。例如:客户A在转让平台发起一单3年期大额存单(年化利率3.5%,A已持有1年)转让,转让本金为20万,发起的转让价格为21万元,客户B支付21万元并完成受让,即除受让本金20万元的大额存单外还支付1万。客户B在持有1年后,希望在转让平台对受让的3年期大额存单再次发起转让。

情况一:如设定的转让价格为20万并最终成交,则因客户B前期受让大额存单时已支付21万,实际亏损1万。

情况二:如设定的转让价格为21.5万并最终成交,因客户B前期受让大额存单时已支付21万,且持有1年期间的估算利息为7000元(即20万元本金x年化利率3.5%x 1年=7000元利息),实际亏损2000元(21.5-21.7=-0.2万元)。

2.受让方损失风险:受让方所支付金额为受让价格(指大额存单产品的转让价格),包括转让本金(转让个人大额存单产品的存单金额)、转让方持有期估算利息和转让方自行设定的溢价/折价金额。若受让方提前支取受让的大额存单产品,获得的利息总额可能低于受让时支付给转让人的超出大额存单产品本金的金额(受让价格转让本金),相应地获得的本息总金额将可能低于受让方之前承担的受让价格,此时受让方将蒙受实际损失。

例如:转让人A在转让平台发起一-单3年期大额存单(年化利率3.5%,A已持有1年)转让,转让本金为20万,发起的转让价格为21万元,即除本金20万元、持有1年估算利息7000元外,转让人溢价3000元转让。受让人B支付2 1万元并完成受让后,除获得本金20万大额存单及3年到期利息(如持有到期)外,B还额外支付1万元。

情况一:如受让人B持有期满,客户将得到20万本金及2.1万元利息(即20万元本金x年化利率3.5%x3年=2.1万元利息),减去已额外支付给转让人A得1万元,实际获利1.1万元。

情况二:如受让人B在持有1年后提前支取该受让的大额存单,客户将得到20万本金及1200元利息(即20万元本金x活期年利率0.3%x2年=1200元利息),减去已额外支付给转让人A的1万元,实际亏损8800元。

(二)利率风险

在产品的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可能导致个人大额存单产品低于当期利率。

(三)交易风险

在交易还未成交之前,对方存单因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止付,则会造成该笔转让失败。

总而言之,大额存单可转让这个功能有利有弊,如果是急用钱可以考虑转让,将损失降到最低,但是一定要设定好合适的价格和利率,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承担的风险最低。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是否属于货币市场

短期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属于货币市场,续期不属于;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银行发行的到期之前可转让的定期存款凭证。

货币市场由同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可转让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CD市场)、国库券市场、消费信贷市场和回购协议市场六个子市场构成。

货币市场(英语:Money Market)是短期资金市场,特指存续期在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组成的金融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货币市场包括短期国债、短期地方政府债券、商业票据和短期大额可转让存单,但不包括某些存续期在一年以下的商品期货以及金融衍生工具。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的特性是流动性高、交易期限短,而且风险也较低。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为什么在中国“半死不活”

大额存单在中国“水土不服”主要存在以下方面原因:

一、利率市场化程度尚未成熟是以前发展大额存单市场的最大障碍。过去由于中国资金供求关系紧张,出于对高息揽存问题的担心,中央银行对大额存单利率进行的严格管制,导致大额存单的吸引力尽失。由于利率管制,中国以前大额存单市场的发展并非由银行出于自身的需要而进行创新所主导,而更大程度上是由监管机构所主导,银行的创新活动受到严重的限制。

二、无法保证流动性是大额存单无法发展的重要原因。由于10多年以前,中国二级证券市场还没有完全形成,人们的投资意识不强,大额存单在很大程度上欠缺流动性,形成可转让0存单难以转让的状况。而且,由于存单难以转让还导致很多问题,同时我国尚没有一家专门办理票据贴现和转让的机构,货币市场交易商和经销商缺乏,不能起到活跃货币市场的作用,无法形成活跃的二级市场,投资者无法随时变现,也就不能发挥存单的流动性作用,达不到发行存单的最终目的。

三、以前金融市场的技术条件难以满足存单市场发展的需要。例如,按大额存单管理有关规定,记名大额存单可办理挂失,10天后补发新存单。而记名存单转让时由买卖双方和证券交易机构背书即可生效,由于技术条件所限原发行银行无法掌握大额存单的转让情况,从而给存单到期兑现带来麻烦,而且制度的缺失也导致了银行资金的损失。正是由于技术条件所限,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备导致当时以大额存单为媒介的各种犯罪活动相当猖獗。

大额存单市场的发展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利率市场化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必须有相关的法律和技术条件保障,以维持市场秩序。

大额存单交易市场的介绍告一段落了,感谢您对本站内容的阅读。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是否属于货币市场、大额存单交易市场的资讯,请务必在本站查找。